1、PBC制定。每月底,上级与下级签订下一月度PBC目标计划书(见附件样表)。(部门负责人的月度PBC目标计划书,依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确定,及公司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)。
2、PBC执行。部门、员工按照本月度PBC目标计划书有序开展工作,期间上级须对下级的工作进行跟踪、辅导,并收集和记录员工的行为/结果关键事件和数据,及时对员工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。
3、PBC考核与收集PBC考核结果。各部门每月度3日前对本部门上月度工作进行考核,人力资源中心汇总所有考核资料,数据统计,并分类,提交考核小组(注:月度PBC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)。
4、绩效等级评定。各部门负责人于每月度5日前初步确定员工的绩效等级,并在确定绩效等级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果于人力资源部。
5、绩效复核。人力资源部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,复核是否满足分层级的考核要求。
6、初评结果公示。人力资源部将初评的结果进行公示。
7、绩效沟通。各部门负责人将初评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沟通,并对员工工作提出改进建议;月度考核结果为C及以下人员在上级指导下填写《PBC绩效提升计划表》并严格执行。
8、绩效申诉。员工每月度9日前若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到人力资源部申诉。
9、申诉处理与结果审定。每月度13日前,人力资源部通过收集与调查相关资料和信息,并上报总经办,由总经办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定,确定绩效等级。
10、结果公示和资料存档。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和相关资料存档备案。
11、主管及以上考核人员的“月度PBC计划书”统一要求报备到人力资源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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